以下是广西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通常情况下需要准备的一些材料(不同情况和不同部门备案要求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所需材料(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例):
请示文:按要求填报的正式请示文件,由申请企业出具。
项目备案表: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格式填写(可从相关通知文件中获取格式文本),申请单位盖章。
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可以是营业执照等,可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复印件,已实现数据共享的情况下可减免提交纸质材料)。
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 :申请人自备,按要求绘制并提交原件。
商务部门备案(核准)所需材料(一般情况):
新设境外公司
《境外直接投资申请表》(说明投资路径、终目的的境外企业信息、投资规模、资金结构、项目情况等);
境外投资目的的公司章程、合同、协议等;
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境内投资主体的审计报告) ;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投资环境分析等);
境内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并购境外公司
类似新设公司的《境外直接投资申请表》(注意在对并购目的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产情况和收购方案的说明差异);
并购项目还需递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内容同样涵盖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投资环境分析等) ;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外汇管理部门相关手续所需材料(一般参考):
《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
外汇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境内投资主体材料(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等);
商务部核发的《境外企业投资证书》等文件原件 。
如果涉及到特殊行业、敏感国家和地区等特殊情况,可能还需要额外补充材料和说明文件等。企业在办理备案前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相关主管部门或服务机构,以确保材料准备完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