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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审计代办-企业审计Zui新政策

发布:2024-07-23 13:53,更新:2024-07-23 13:53

关于企业审计的zui新政策,2023年12月8日,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通知》(财会〔2023〕30号)。


该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各上市公司应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持续优化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科学认定内部控制缺陷,强化内部控制缺陷整改,不断提升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目前尚未全面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上市公司,应按要求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2. 各上市公司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公司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每年在披露公司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目前尚未按照要求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的创业板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应自披露2024年年报开始,披露上述报告。

  3. 拟上市企业应自提交以2024年12月31日为审计截止日的申报材料开始,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经在审的拟上市企业,应于更新2024年年报材料时提供。

  4. 通过发行上市审核并于本通知发布当年上市的公司,zui迟应在披露上市后下一个会计年度的年报的同时,披露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通过发行上市审核并于本通知发布次年上市的公司,应在披露上市当年度的年报的同时,披露上述报告。

  5. 因进行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重大资产重组,无法按规定时间披露公司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上市公司,应在相关交易完成后的下一个会计年度的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 注册会计师需严格遵照相关规范要求对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实施审计,勤勉尽责,充分了解和掌握相关情况,综合判断内部控制有效性,独立客观公正发表审计意见,提高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同时关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情况,督促企业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内部治理水平。


另外,之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提出,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xijinping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方针,创新审计理念,完善审计监督体制机制,改进审计方式方法,做到应审尽审、有审必严,推动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问责到位,促进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同时,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要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推动发展、统筹安排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宪法及审计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审慎区分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探索实践与以权谋私,客观作出结论和处理,着力发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管理运营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关注体制性障碍和制度性缺陷,反映发展运营中的突出矛盾和风险隐患,积极提出解决重大问题和推动改革发展的建议,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如果你想了解更详细的企业审计政策,建议关注财政部、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guanfangwangzhan或其他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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