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办理指南
山西太原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可以参考以下指南:
一、需办理备案的外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1年期(不含)以上债务工具,包括境外发行债券、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包括境外贷款和跨境直贷)等。需注意以下几种情形:
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举借外债(包括债券、商业贷款和股东贷款等)均需办理备案登记。
境内自然人控制的境外企业发行外债,可能也需办理备案登记。
对于一些特定的大型企业,国家发改委可对其试点开展集团及子公司整体外债规模管理。在此种管理模式下,需关注集团向国家发改委提交整体外债规模申请时,是否已将集团内所有子公司纳入了拟发行外债主体的范围。
二、备案登记流程
提交申请: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具体提交至政务大厅(2号窗口)。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将申请材料寄送至国家发改委政务大厅2号窗口。企业发行外债,须事前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办理备案手续,其中“事前”指发行债券前。对中长期贷款类外债,可先签署有关协议,但需在提款前完成备案。
审核:审核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对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审核登记证明》;对不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不予审核登记书面通知,并说明不予审核登记的理由。
受理审核登记申请后,如需企业补充披露、解释说明、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问题的,审核登记机关可出具书面补齐补正通知。自补齐补正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收到齐备合规的回复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核登记办理时限内。未按时反馈书面回复意见的,审核登记机关可终止审核并说明理由。
三、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要求一式三份、以企业信头纸打印,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发行人基本概况(主要包括名称、地址、注册日期、注册资本、历史沿革、股东情况、公司治理、组织结构、主要控股子公司)。
业务情况(主要包括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主营业务范围、经营状况及发展战略(含境外业务))。
财务情况(主要包括营运能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现金流量分析和偿债能力分析;近三年境外发债情况和境外债务存量情况,近三年及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合并资产负债表)。
外债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包括必要性(债券发行对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本结构、推动企业业务发展、增强国际化经营能力、以及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转型提升的重要意义);可行性(发行人资格、发债与市场需要、发债资金投向及管理符合有关国家产业政策、外资政策及国家重大战略规划和重点领域投资导向,以及风险管控、债务偿还的可行性分析)。
外债发行方案概要(主要包括:发行人、发行规模、类型、期限、利率、发行方式、发行对象、还本付息、担保及评级计划(如有))以及董事会决议。
外债资金用途(主要包括:发债资金投向概况,包括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收购合同、意向书签订情况及其他等(相关文件可通过附件形式提交)。
偿债保障措施(从发行人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募投项目产生的收益及担保等各方面分析偿债保障措施)。
外债发行计划,主要包括发行预期及时间表等。
四、事中事后监管
企业应在每期外债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包括企业主要经营指标和外债借用情况等;在《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
具体规定可参考《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6号),相关政策可能会有调整,建议密切关注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当地相关部门的新通知。企业在办理外债备案登记前,也可详细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同时,企业须对通过网络系统和线下提交各类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得有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需注意,实际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具体情况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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